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济南房产律师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或者买房人因意外事故死亡不能依约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济南房产律师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或者买房人因意外事故死亡不能依约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房屋买卖纠纷法律知识系列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或者买房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是基于发生了合同双方都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和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非因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属于不可抗力。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死亡一方的继承人,作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民事主体。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建筑工程律师|济南建筑工程合同律师|济南建设工程律师|济南建筑工程纠纷律师|济南工程欠款律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7508888884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