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系列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如果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的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人民法院对合同无效的诉求不予支持。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除外,多省市已经取消劳务作业资质要求。 五、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签订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 除了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审判实 践中还要注意两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1条第2项规定,中标价低于建设工程成本的中标合同无效。二是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 30条1944第二分编典型咨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间第799余的规定,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入期。降低工程质量桥准的,应认定无效。应当说明的是,上述情形并未穷尽建设工程施工合国无效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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