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偿还饲料款纠纷 导读: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王勇【13573782679】谈买卖合同偿还饲料款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参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偿还饲料款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偿还饲料款纠纷,被告A、B系夫妻关系,被告C、D系夫妻关系,被告C、D与被告A系父母子女关系。原告从事饲料经销生意,四被告从事养殖期间自2021年6月28日开始多次从原告处赊购饲料,共欠原告饲料款63700元,后经被告A偿还原告23700元,尚欠原告饲料款40000元,此款四被告一直未予偿还,现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偿还此款。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及原告提交的欠据27张、被告提交的转账记录4张在卷佐证。E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欠款4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偿还饲料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原告提交的欠据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饲料买卖合同关系,该买卖合同是原被告之间自愿达成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饲料,被告就应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货款,但被告未予全部支付,属于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及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原被告双方虽未约定具体还款期限,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之规定,原告可随时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综上所述,原告要求四被告给付货款40000元,事实清楚,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偿还饲料款纠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九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被告A、B、C、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E饲料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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