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矿石购销合同违约金纠纷 导读: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王勇【13573782679】谈矿石购销合同违约金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参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矿石购销合同违约金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矿石购销合同违约金纠纷,原、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签订矿石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LHTC-LYGT-20201127),合同约定甲方为被告B(卖方),乙方为原告A(买方),约定被告向原告出售铁矿粉,数量4万+/-15%(湿吨)、卸货港口鲅鱼圈港、港口现汇含13%税临时价860元/吨(基于62%铁品位),船名M*******;品质调整计算如下:当铁品位低于62%,不低于60.5%(含60.5%),每降低1%,价格减少人民20/湿吨,当铁品位低于60.5%,乙方可以拒收货物或重新议价;结算湿吨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鲅鱼圈港口磅单湿吨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判定货物数量的结算依据;结算指标,最终结算货物以CIQ指标为准,并以此作为判定货物品质的结算依据;交货方式,鲅鱼圈港港口交货;付款、结算,乙方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交付货物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乙方于货物具备提货条件30个自然日内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0年11月30日交付被告货物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2020年12月末,原告在鲅鱼圈港收到铁矿粉,磅单累计39915.42吨,原告共向被告支付货款3,816,475.50元。2021年11月25日,A提出申请调取外轮船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品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鲅鱼圈海关2021年1月15日出具证书载明Fe59.48%。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于2023年1月11日提出鉴定申请,原告方申请对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30日期间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XX*资产评估事务所以无法对其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于2023年3月8日退卷。被告方申请对2021年1月4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因被告7个工作日未缴纳评估服务费,XX#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23年3月24日退卷。2023年3月19日,原告方申请对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30日期间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后原告申请变更为对2020年11月27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2023年6月5日XX&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辽&资评报字《2023》年第011号评估报告,结论为2020年11月27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每吨748元,但评估报告未列举评估依托数据。原告支付鉴定费48,000元。后原告提交补充鉴定申请书,被告亦于2023年7月6日再次提交鉴定申请书,原被告都申请对2020年11月30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2023年8月25日XX**资产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未取得委托要求的评估基准日关于委估事项的有效评估依据而退回鉴定。2023年9月13日被告再次提交鉴定申请书,申请对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2020年11月30日和2021年1月4日当日的市场均价进行评估鉴定,鉴定机构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作出大*涉诉估字《2023》S181号价格鉴证评估意见书。 A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4,772,179.20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品质证书》指标为准);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矿石购销合同违约金纠纷,原、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签订矿石购销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签订合同当日原告交付被告货物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亦应当按照约定在鲅鱼圈港向原告提供62%铁品位的印度铁矿粉,而鲅鱼圈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品质证书》(CIQ)载明Fe59.48%,超出双方约定60.5%的最低区间,被告构成违约,应赔偿原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于合同中只约定了铁品位62%至60.5%的区间,实际到货的59.48%铁品位合同中没有约定,2020年11月30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一审法院应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作为赔偿的依据。现有的评估报告,一审法院应选择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1月11日作出大*涉诉估字《2023》S181号价格鉴证评估意见书,评估的2020年11月30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每吨813.13元作为赔偿的依据,理由如下:其一,原告收到XX*评估意见书后,提出了异议书,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原告提出的异议分别进行了回复,后原告提交评审申请书,XX省价格认证评估协会回复函不能评审,说明2020年11月30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评估程序穷尽:其二XX*评估的2020年11月30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市场价格每吨813.13元与合同约定的“当铁品位低于62%,不低于60.5%(含60.5%),每降低1%,价格减少人民20/湿吨”计算至59.48%(860-2.52X20)819.6元价格相近。而2023年6月5日XX*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辽*资评报字《2023》年第011号评估报告,结论为2020年11月27日铁品位为59.48%的鲅鱼圈港印度铁矿粉每吨748元和XX*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作出大*涉诉估字《2023》S181号价格鉴证评估意见书,结论为2021年1月4日时到营口鲅鱼圈港的市场综合价格人民币1,022.1元/湿吨,鉴定的不是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30日,其鉴定结论与本案无关联。关于被告不同意以39915.42吨计算原告的损失一节,但被告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本院应按合同中约定“最终结算数量以鲅鱼圈港口磅单湿吨数量为准”,现原告提交了鲅鱼圈港磅单,通过计算共收到铁矿粉39915.42吨,计算原告的损失应以此为依据。原告的经济损失为:33816475.50-39915.42×813.13=1,360,050.05元。故本院对原告合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矿石购销合同违约金纠纷,综上,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八十二条、第五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B赔偿原告A违约金1,360,050.05元。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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