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纠纷案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买卖合同纠纷

导读:济南股权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买卖合同纠纷案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调查有关股权纠纷案证据,济南股权纠纷律师参加股权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纠纷案,A申请再审称,原审法院认定再审申请人为XX公司的独资股东,判令再审申请人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明显存在认定事实错和适用法律错误。XX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由再审申请人和D组成的,其中再审申请人持股90%D持股10%,并非再审申请人是持股比例为100%的独资股东,原审法院在未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判令再审申请人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明显存在认定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错误。

裁判理由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纠纷案,我国民事审判程序实行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二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对于没有上诉的案件,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虽然对生效裁判不服可以申请再审,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情况才能提起再审。本案中,再审申请人老车站公司虽然于202461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10%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案外人D,并于618日变更登记,但是并不能使再审申请人产生债务消灭或者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从而推翻原审判决的效力。综上,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不足以改变原审裁判对本案事实的认定及法律适用,原审法院依据各方的诉辩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适用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应当提起再审的情形。

裁判结果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买卖合同纠纷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A的再审申请。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联系我们-99公司客服开户电话17508888884(99公司开户)   单位地址:99公司客服电话99公司开户电话
联系电话:17508888884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