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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

导读: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参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2020722日,双方签订了《养殖合作协议》,双方合同约定,AB要求为被告提供活羊,A的委托代理人是边某,每只羊的单价暂定为1,280元,付款方式为羊只装上车支付80%,剩余部分于销售次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A202071日至2020121日期间要给甲方提供10万只符合标准的母羊,A按照B的购羊标准,将需要的养只及时拉运到B指定的养殖场,拉运后21天之内,养只所用药品由A自理,21天隔离期后A以每只羊1,280元的价格提供给BB负责养殖场内饲养员,兽医及饲草料料配送人员的招工,合同管理及工资的发放。A负责现场的管理,使用、场内管理人员岗位及工资由原告自行解决,负责办理各项运输手续,负责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运输途中和到达场区饲料期间的养只伤残死亡均由原告自行承担,2021315日通过电子方式双方签订《订单养殖协议书》双方约定于2021120日至20211230日期间AB继续提供符合标准的母羊,母羊的标准跟《养殖合作协议》的标准一致,A按上述约定标准向B提供羊只的采购、运输、养殖等全过程服务,待A饲养的羊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下放标准后,不符合B标准的羊只,由A自行处理。于20207月至12AB提供的活羊23164只,20211月至12AB提供的活羊22198只,AB累计提供的活羊总共45362只,双方约定的每一只羊款1,280元,BA应付的羊款58,063,360元,B累计向A通过银行转账付款金额55,733,072元,20207月至202012B垫付运费1,423,500元;20213月至8B垫付运费1,463,226元;上述合计垫付运费2,886,726元。另查明,双方之间借款合同涉及到的100万元与本案没有关联。A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一、判令B支付购买羊款1,597,878元;二、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由B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A主张的欠款羊只款1,597,878元是否应当支持问题。本案2020722日,双方签订了《养殖合作协议》以及2021315日通过电子方式双方签订《订单养殖协议书》,上述两份协议书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在《养殖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的提供活羊期限为202071日至2020121日,合同价每一只羊1,280元,在《订单养殖协议书》双方约定的提供活羊期限2021120日至20211230日,但没有约定合同价,两份合同的羊只标准一致,从202071日至20211230日期间被告共计收到45362只活羊,在庭审中对于45362只活羊数量以及已支付羊款,双方均无异议,本院认定AB合计提供45362只活羊,A主张按照B员工吐某跟A员工之间聊天记录的统计表价格来进行结算,但吐某加A的微信时向A已告知自己的职务范围,在微信明确表示我万丰公司财务室负责统计的员工,而不是说会计并不是说结算员,故本案不能双方员工的聊天内容为主结算本案买卖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本案中《养殖合作协议》明确约定每一只活羊合同价为1,280元,应当按照每一只活羊的合同价1,280元为进行结算,按照上述约定BA应付的羊款58,063,360元,B已向A支付55,733,072元羊款,剩余2,330,288元羊款还未给付,但B在庭审提出双方买卖期间被告为45362只活羊的运输费代替A垫付2,886,726元,故应当抵扣运费,关于B所说的运输费抵扣问题,双方在《养殖合作协议》约定A按照B的购羊标准,将需要的养只及时拉运到B指定的养殖场,拉运21天隔离期后A以每只羊1,280元的价格提供给B,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上述合同内容以及相关的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可推定,本案买卖合同的拉运、隔离期等事宜由A负责,拉运、隔离期等事宜结束后AB转移标的物,AB转移标的物之前的所有支出应当A自己承担,双方签署的《订单养殖协议书》明确约定A按上述约定标准向B提供羊只的采购、运输、养殖等全过程服务,上述合同条款可证实案涉买卖合同的运输事宜由A负责,所以运输费应当A自己承担,B在庭审中提出的应当抵扣垫付运输费2,886,726元的意见,一审法院予以采纳,故A要求B支付1,597,878元羊款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养殖合作买卖合同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八条之规定,遂判决:驳回原告A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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