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款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导读:济南建设工程律师王勇13573782679,谈建设工程款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调查有关建筑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建设工程律师参加建设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款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款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A诉称,2024年6月7日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对被告的5194545.50元债权及利息等权益依法转让给原告,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被告。因被告未按照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向原告履行清偿义务,原告亦向其发函督促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被告仍未履行。原告现诉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5194545.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款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中,原告自某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的债权,债权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案涉工程位于XX市XX区××新区××路,该址属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裁判结果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款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