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律师||谈未证明工程已经竣工验收诉求工程款被驳回 导读:济南工程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未证明工程已经竣工验收诉求工程款被驳回案例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律师调查有关建筑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律师参加建设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律师谈未证明工程已经竣工验收诉求工程款被驳回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律师||谈未证明工程已经竣工验收诉求工程款被驳回,A申请再审称,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指定一审法院继续审理。事实和理由:1.原审法院驳回A的起诉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6年5月25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经公开招投标并在建设局备案的有效合同。2016年6月1日签订的合同,是B以政府3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需要审计为由而强行迫使签订的,故合同定价为29.8万元。两个合同涉及同一工程,且已经施工完成投入使用。XX县人民法院(2020)XX0725民初391号一案中,A主张工程款,法院认为无证据认定A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且A不申请鉴定,让A待证据充分后另行主张。2022年A再次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达成付款协议,B要求A申请撤销5个执行案件。但在法院撤销5个执行案子后,B却不执行付款协议。A2023年12月再次向法院起诉,并提交了新证据。法院认为在(2020)XX0725民初391号案件中已经进行了实体判决,认定A构成重复起诉,与该判决载明内容矛盾。 裁判理由 (2020)XX0725民初391号一案中,法院认定“关于XX水库库区山水田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故对该主张的工程款不予支持。”本案中,A亦未提交涉案工程由其实际施工并完工的证据,故原审法院裁定驳回A起诉并无明显不当。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律师||谈未证明工程已经竣工验收诉求工程款被驳回综上所述,A的再审申请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A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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