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导读:济南建筑工程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调查有关建筑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建筑工程律师参加建设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异议案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上诉人以其分包了XX项目部分工程量后,又让D组织工人施工,按照工程量结算,但D中途违约,拒绝施工,围攻现场,给其造成巨大压力,按照D主张的数额,被迫签订了《工程款欠款凭证》为理由,要求撤销《工程款欠款凭证》,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提供的《工程款欠款凭证》所载明的内容,本案系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而引发,案由应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为XXXX,工程地点为XX市XX区X东路,故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纠纷具有管辖权。上诉人提出的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纠纷具有管辖权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一审法院以本案属劳务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为上诉人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属其管辖为由,裁定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欠妥,本院予以纠正。 裁判结果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异议案裁定: 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1)X0112民初16312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XX市XX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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