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导读: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调查有关建筑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建筑工程律师参加建设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2018年A起诉C、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该院立案。该院下发了(2018)XX0303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该份判决书查明的内容:2016年9月11日,C与B签订一份《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C,承包人B,B承包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暂定价591800元。”B与A签订一份《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约定:“发包方B,承包方A,A承包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工程暂定价591800元,本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括债权债务,除双方约定的上缴管理费及国家相关税费后剩余费用属于工程生产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剩余部分作为奖金奖励A,按照税法要求,A承担本项目全部的应缴税金。”B给A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A作为代理人,授权其以图园名义报名、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施工投标、签订合同、整体施工、工程款清算、法院诉讼等与工程相关所有事宜。2016年12月15日,经XXXX造价审字(2016)第56号、60号工程决算审核报告,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决算金额合计584675元。C已经将此款全部给付B。B给付A工程款164000元。(2018)XX0303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A315333.5元;二、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其后B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其后B在二审中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下发了(2019)XX03民终2088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其撤回上诉,xx市xx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8日下发了(2023)XX03民监9号民事裁定书,对该院下发(2018)XX0303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再审。 2017年B起诉赵x、赵xx不当得利纠纷在该院立案,该院下发了(2017)XX0303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该份判决书查明的内容为:“2016年至2017年,B向赵x、赵xx转账,合计26万元。”判决结果为赵x、赵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B26万元。后赵x、赵xx不服该判决,上诉至xx市xx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19)XX03民终2028号民事判决书,该份判决书已经生效。该份判决书审理查明的内容为:“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二审中,上诉人提供的证人姚某、蒋某1、蒋某2及本院依职权调取的发包单位XX镇XX村村委会主任张某的证言均证明二上诉人参与了工程施工,对该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另调取了(2017)XX0311民初1396号案件庭审笔录作为证据在庭审中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真实性无异议。”该案本院认为部分写明:“……,本案中,无论是依据被上诉人出具的‘我公司承包的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东街)及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西街)因A不垫付资金,现无法继续施工,现委托赵x继续施工,并垫付资金,我公司与赵x独立结算。不得有误。与A合同作废。’的委托书还是依据被上诉人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2017)XX0311民初1396号案件庭审中:‘我们让赵x干,活你干,钱你垫’‘我们写的保证书,由赵x干,我们和你结算’‘后期赵x是合同执行者,我们付款义务应当针对实际施工者和实际垫付者’及‘活是赵x干的,协议是赵x签的。按照正理是全给赵x,赵x说情,给的原告(A)那些钱’的多处自认,均可认定被上诉人认可赵x为后期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并自愿向二被上诉人支付工程款。在此情况下,被上诉人向二上诉人的付款行为系自愿行为并有事实及合同依据,因此被上诉人主张的二上诉人取得26万工程款的行为系不当得利的主张不能成立……”该案的判决结果为,一、撤销xx区人民法院(2017)XX0303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原告xx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另查,在本案审理的过程中,该院依法调取了(2019)XX03民终2028号民事判决书中的证据材料,其中A曾在2017年以C为被告、B为被告、以赵xx、赵x为第三人,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A撤回起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B在庭审中陈述,原告与B确实签订过施工合同,但合同签订后原告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并造成工程停工,给C、B造成损失。无奈的情况下,才通知A解除协议,并另行委托第三人赵x,继续垫款施工,所以无根据给付工程款。我们工程季节性非常强,10月20日以后没有继续工程。原告停工两天,对我们十几天工程,停工2天,我们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我们没有办法屡次联系不上A,让赵x找原告也没有找到,所以我们让赵x干,活你干,钱你垫,因为赵x与原告是合伙人。 B在庭审中提供委托书一份,内容为,我公司承包的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东街)及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西街),因A不垫付资金,现无法继续施工,现委托赵x继续施工,并垫付资金,我公司与赵x独立结算。不得有误。与A合同作废。 赵x、赵xx在(2017)XX0303民初2833号案件庭审过程中,提供了购买油渣、乳化沥青的收款收据。 另查,在庭审中,A与B均认可扣除税费的比例为18%。 裁判理由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谁为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后期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根据B在庭审中的陈述以及其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赵x、赵xx提供的证据,均可以认定赵x、赵xx为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后期工程的实际施工人,(2019)XX03民终2028号民事判决书,也对赵x、赵xx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予以了确认。故该院作出的(2018)XX0303民初1072号,认定A为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整个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有所不妥,应予以纠正,关于应给付的工程款,根据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报告,XX村道路新修、修补工程总价款为584675元,C已将工程款全部给付B,根据B与A签订的合同,A应当承担工程全部税费,在庭审中,A与B均认可扣除税费的比例为18%,故B应当给付A的工程款为(584675元-584675元×18%-已付工程款164000元—给付赵x工程款260000元=55433.5元。),对于超出该部分的诉求,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一审法院经再审作出(2023)XX0303民再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18)XX0303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二、xx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A55433.5元;三、驳回A的其他诉讼请求。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道路修补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在建筑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如遇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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