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行业律师 谈建筑工程纠纷自动撤回上诉案 济南建筑行业律师 谈建筑工程纠纷自动撤回上诉案案情及证据,以下是济南建筑行业律师 谈建筑工程纠纷自动撤回上诉案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建筑行业律师 谈建筑工程纠纷自动撤回上诉案上诉人A因与被上诉人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2)XX0103民初178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裁判理由 济南建筑行业律师 谈建筑工程纠纷自动撤回上诉案本院审理过程中查明,原审法院受本院委托于2023年8月2日向上诉人送达《上诉费缴纳通知单》,该通知单告知上诉人应于接到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需向本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依法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上诉人未在规定的期间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不履行法定的诉讼义务。 裁判结果 济南建筑行业律师 谈建筑工程纠纷自动撤回上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A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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