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
互联网

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

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案情及证据,以下是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2021年4月,B(乙方)与A(甲方)签订《XXXX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合同》,合同约定B为A提供XXXXXX商业氛围营造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服务。自2021年4月6日起,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6月30日。乙方将氛围营造工程交付甲方时,甲方签署确认合格文件视为验收通过,乙方完成氛围营造工程交付。合同价款1,423,429元整,该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不因任何原因发生调增,合同价款是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全部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就本合同履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甲方书面确定设计方案后,乙方人员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2.所有氛围营造安装完成,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3.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文件并经甲方初审后再上报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审,以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审核意见为准,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支付结算总价款的10%;4.乙方完全履行维护维修义务,拆除所有氛围营造物料,并清理现场,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氛围营造期:自工程制作安装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氛围营造期为12个月。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合同签订后,B依约履行了安装、制作等合同义务。2021年11月15日,B提交XXXX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验收单,A在建设单位处盖章,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2022年6月2日A向B支付工程款284,685.8元,2022年1月27日支付工程款100,000元。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B一审起诉请求:1.判令A支付欠付工程款896,400.3元;2.判令A向B支付工程款利息18,480.72元(暂计算至2022年6月3日,实际主张至价款全部付清之日);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A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B与A签订《XXXX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B主张的工程款896,400.3元,根据合同的约定,通过验收后正常运行30日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文件经XX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终审审核意见后支付结算总价款的10%,现A称B未按要求提交结算文件,没有经过终审而未达到付款条件,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该工程已于2021年11月15日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现氛围营造期已满,B除未履行拆除及清理现场的义务外,已基本完成合同内容,一审法院对B主张给付工程款896,400.3元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对B主张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双方虽在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但B根据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利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验收后正常运行30日应付总价款的60%,即应付工程款854,057.4元,扣除已给付的100,000元,剩余754,057.4元未付,利息应从2021年12月15日起,以754,05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计算直至全部付清为止。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应付10%,即应付工程款142,342.9元,利息应从2022年2月15日起以142,342.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直至全部付清为止。对B要求A承担保全担保费2800元的诉讼请求,B为实现自己的债权支出保全担保费2800元,应当由A承担,故对该项请求一审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款律师谈商业氛围营造设计施工工程支付欠付工程款诉讼遂判决:一、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B工程款896,400.3元;二、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B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754,05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计算的利息;及自2022年2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42,342.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的利息;三、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B财产保全担保费2800元。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建筑工程律师|济南建筑工程律师王勇|济南建设工程律师|济南建筑工程欠款律师|济南工程纠纷律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