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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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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

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案情及证据,以下是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C(原XXXX供销有限公司)将在XX县XX镇XX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口头发包给B进行施工,B又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转包给D,工程完工后,被告未能及时结清工程款,经原、被告协商,于2017年11月1日签订《协议书》,协议第二条约定:“乙方XXXX供销有限公司所欠甲方B其他工程款合计180,000元,由丙方A承担,甲方B对此认可”。甲方B签字,乙方公司盖章,丙方A签字。另查,XX公司与D没有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向D的付款与所欠B案涉款项无关。上述事实,有《协议书》、(2016)XX0904民初317号民事调解书、(2019)XX0904执357号执行裁定书、C变更情况查询卡、XX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程施工补充合同、G情况说明、原告户籍材料、被告营业执照等材料在卷佐证,并经庭审质证,足资认定。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B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立刻给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180,000元,并按月利率2%给付利息至工程款还清为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17年,B承包C在XX县XX镇施工建设的工程。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未支付工程款。经多次催要,2017年11月1日,B与A及其公司C就拖欠工程款问题达成协议,A拖欠B工程款70万元,约定月利率2分,其中的52万元已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2016)XX0904民初317号调解书结案(调解书中约定由被告C向原告B支付工程款52万元,月息为2%至给付之日止。)另18万元A虽然与B达成协议,但其却一拖再拖,拒不给付。为此,只好向法院起诉,请法院依据协议约定,结合(2016)XX0904民初317号调解书调解结论,判决二被告给付拖欠工程款180,000元,并以18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1月1日起按月利率2分给付利息,直至拖欠款结清为止。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被告XX公司将在XX县XX镇XX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口头发包给B进行施工的事实存在,工程已完工,并进行了结算,双方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A、XX公司对欠付B工程款18万元予以认可,一审法院予以确认。A系XX公司法定代表人,与B签订《协议书》,自愿承担还款责任,应视为对公司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故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关于A、XX公司提出已向案外人D付款34,600元,应从欠付的18万元中予以扣除的辩解意见,因B否认其向案外人的付款与案涉欠款有关,不同意扣除,同时,A、XX公司也未能提供向案外人D支付款项的合理依据,故对被告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如被告与案外人D因付款存在纠纷,可另行处理。关于利息计算,应自2017年11月1日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予以支持,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建筑律师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纠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七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C、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B工程款18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约定月利率2%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欠款全部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0元,由A、C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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