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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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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筑工程律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案情及证据,以下是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A申请再审称,原审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首先,案涉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迟迟不提供施工图纸,导致工程无法全面开工,其次,解除合同的要求是被申请人虚构申请人违约而单方提出,申请人自始至终没有接受该主张,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因法定事由解除,而非仅一方当事人的意愿而解除。再次,法律要求对必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裁判的个案,要层报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以避免对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造成大的冲击。2.案涉合同约定,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据此可知,案涉双方就15楼的改造项目达成的合意及承诺应认定为合同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并非二审判决认定不适用于案涉合同的规定。案涉合同虽未全面履行,但15层完成施工是不争的事实,工程已经开工,安全文明施工费必然发生,原审认定应全额返还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裁判理由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的环境以及与卫生标准相关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以及设施需要的费用,该费用随着工程施工的进行而发生,原审以合同解除为由判令申请人全额返还该费用不当。综上,A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裁定。

裁判结果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纠纷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法院再审--一、指令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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