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
互联网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案情及证据,以下是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A申请再审称,在提起本案诉讼前,申请人曾向XX县信访局反映被申请人拖欠支付工程款问题,XX县信访局转交XX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处理,C于2016年12月30日向XX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复了一份情况说明。对于该《情况说明》,申请人曾请求XX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予以复印并加盖公章以证实其真实性,但XX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原件已找不到为由予以拒绝。同时,由于被申请人又虚假陈述否认出具过该情况说明,故在(2021)XX1623民初703号和(2021)XX1623民初704号案件一审开庭前和庭审过程中,申请人都明确提出了书面申请,但一审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置之不理。现该证据存放在XX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但该证据是查清本案事实的关键证据。一审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责令被告提交书证申请书》置之不理,是错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百条第五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裁判理由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A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五项申请事由申请再审,本院仅对该申请事由进行审查。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经查阅卷宗材料,A在本案一审中提交的《责令被告提交书证申请书》中载明的系请求C提交涉案《协议书》原件,并非请求C提交其在申请书中陈述的《情况说明》的原件,且其在申请书中亦称系在另案(2021)XX1623民初703号和(2021)XX1623民初704号案件一审开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对此提起的申请,而本案一审案号为(2021)XX1623民初XX号。因此,A的主张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亦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其该项申请事由依法不能成立。

裁判结果

济南建筑专业律师||谈建筑工程拖欠支付工程款案例--综上,A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A的再审申请。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建筑工程律师|济南建筑工程律师王勇|济南建设工程律师|济南建筑工程欠款律师|济南工程纠纷律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