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是民商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建筑施工工程欠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参加建设施工工程欠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2015年10月15日,原、被告签订《xx市xx乡x场扩建项目承包合同书》,约定原告承包被告上述工程,原告向被告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后原告依约支付了10万元履约保证金,但被告未履行合同将工程交于原告施工。2016年5月20日,被告王xx书写《还款计划》,承诺于2016年6月5日归还10万元保证金。2017年4月24日,两原告因被告未支付保证金将被告王xx拘禁,双方写下协议书约定两原告赔偿被告王xx各项费用8万元,被告王xx对两被告行为谅解。2017年7月19日,被告王xx写下收条,确认收到两原告8万元赔偿款,同日书写欠条,内容为:“今欠A、B陆万元整60000.以往欠条、借条作废。”现双方发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双方于2015年10月15日签订的《xx市xxx场扩建项目承包合同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被告王xx未按约定将工程交于两原告施工理应返还保证金10万元。但两原告于2017年4月24日因就保证金返还事宜与被告发生争执将王xx非法拘禁。2017年9月19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两原告支付8万元各项费用,被告王xx对两原告表示谅解,同日被告王xx书写收条及借条,认可收到两原告赔偿款并确认仅欠两原告6万元,前期债务消灭。两原告予以认可,故对两原告要求被告王xx返还6万元保证金及3000元电费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剩余诉请因被告王xx书写欠条陈述前期债务作废且两原告予以认可,故本院不予支持。利息因双方未作约定,应从原告起诉时予以计算。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判决。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工程偿还履约保证金纠纷案例一、被告王xx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A、B欠款60000元及代缴电费3000元,合计63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7年8月2日支付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两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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