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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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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是民商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建筑施工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参加建筑施工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20111115日,原、被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包原告xx名苑1-5#商住楼工程,工程内容是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工期14个月,合同价款是1450万元。双方约定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因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并按实际情况补偿发包方损失。当承包人施工进度或工程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原定计划标准时,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直至终止合同。如发包人违约,延期支付进度款时,须按2%的月利率支付延期部分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相应损失。如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工程按双方约定于施工许可证日期逾期14个月未竣工,每顺延一天处工程总造价的0.8‰赔偿,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自行整改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签订合同后于2012618日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因被告延误工期,双方于2013121日签订补充协议一份,约定由原告先付被告工程款300万元,被告应做到保质保量,工程全部完工,完工时间从2013121日起至2014120日,工期50天,如原告违约工程款全额以本项目商品房现售价抵给被告,以前所付工程款全部退回。后因12#楼楼梯图纸于20142月重新设计及被告资金紧张的原因,201446日双方再次签订协议,约定原告再预付300万元工程款,付款时间415日,被告确保2014430日前进行初验。如由于原告原因不能进行竣工验收,与被告无关。如被告再违约,由被告AB承担担保责任。2014815日工程竣工验收,酌定扣除因12#楼楼梯重新设计顺延的工期90天,延误工期天数为273天。工程造价为xx元,原告尚欠被告工程款907353元。因被告延误工期,导致原告支付给购房户违约金共计xx元,故原告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原审原告xx地产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xx建筑公司立即支付违约金xx元,赔偿经济损失xx万元,原审被告AB对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审被告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综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庭审陈述特别是2013121日的补充协议及201446日的关于补充2013121日的协议中xx建筑公司自认违约、涉案工程实际的竣工验收日期等本案的客观情况,原审法院认定xx建筑公司完工时间不符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并无不当。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工程的完工期限、违约责任等在双方20111115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121日的补充协议、201446日的关于补充2013121日的协议等合同中的约定并不一致,在误工时间、损失的计算上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本案无法进行精准计算。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不能同时认定并处,综合上述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xx地产公司对12号楼楼梯重新设计、工程完工、验收等环节需要本案双方及其他单位或部门配合的基本常识、竣工验收备案表记载的验收时间、购房户提起诉讼的情况、原审法院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情况等本案的客观现实,原审法院判决xx建筑公司对xx地产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违约金支付金额及经济损失赔偿数额并无明显不当,基本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要求支付违约金案例--综上所述,上诉人xx建筑公司和xx地产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一、被告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反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诉被告)违约金1234163.15元并赔偿经济损失xx元;二、反诉被告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07353元;三、被告AB对上述第一、二款相抵后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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