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
互联网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是民商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建筑施工工程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参加建筑施工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第三项。事实和理由:(一)C与A签订《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露天煤矿)2018年采剥工程施工合同(一)》(以下简称2018年施工合同)后,擅自将合同转包给B,B将工程再次转包给上杭物流有限公司现场作业,违反了2018年施工合同第35条第二项第七款关于严禁擅自对外转包、分包的约定,构成违约。(二)C不享有对A的债权。2018年施工合同因C自己原因中途弃工,经A通知后未能恢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构成根本违约,给A造成损失。该合同第35条第二项第八条约定:承包人中途弃工,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C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扣除剩余工程款。A依照合同约定扣除了C的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并及时通知了C管理人员,C未提出任何异议。至2018年12月A已超额支付全部工程款,只剩余C履约保证金402.5万元。XX县人民法院另案(2021)新2123民初891号民事判决已判令C承担违约责任,向A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因此C不享有对A的债权,A不承担C欠付B的任何工程款。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自2014年12月起,A与C建立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C与B建立了分包合同关系,由B具体负责露天煤矿土石方剥离以及其他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案涉工程施工过程中,C以《付款委托书》《会议纪要》或者函件等形式,指示发包方直接向B支付工程款,A也多次按约或者按照函件指示向B支付了大量工程款。本案一、二审程序中,A亦未否认其欠付合同相对方C工程款402.5万元的基本事实,仅以C对其构成违约,其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行扣除了500万元履约保证金或者通过另案诉讼取得对C500万元违约金债权,因此C对其不再享有债权为由,请求再审改判A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B承担付款责任。结合A的再审请求与理由,本案再审审查的焦点在于A以其对C享有的基于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者另案判决确定的违约金500万元债权抵销本案所负债务的主张能否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有关抵销制度的基本法理,抵销须双方互负债务达到适于抵销的状态,即具备抵销的条件,或者称“抵销适状”。本案一审程序中,A虽然提出了针对C扣除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抗辩理由,但并未提供足够证据支持其抗辩理由;且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层层分包的法律关系,应否扣除该履约保证金除了涉及到合同相对方C利益外,还涉及到实际施工一方B的实际利益。故A仅以C未予否认该扣除通知为由,主张履约保证金已经实际扣除,原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当。至于A向XX县人民法院另案提起针对C的违约责任之诉的行为,亦不能当然视为其以违约金债权抵销工程欠款债务。本案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均未提及另案诉讼的相关情况。两案所涉法律关系虽然基于与同一施工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实,但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当事人选择在各自独立的诉讼中解决相关争议,既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两个诉讼并不存在冲突,且A在本案一、二审程序中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以另案诉讼所确定的债权来抵销本案所欠债务并依照法律规定通知了C。因此,A主张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或者通过另案诉讼取得对C500万元违约金债权,从未在本案一、二审程序中达到抵销适状,其主张案涉402.5万元工程欠款债权已经消灭,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综上,A的再审请求与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做出裁定。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裁定:驳回A的再审申请。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提供济南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