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原告诉称 1、判令被告B、C劳务费欠款81486.37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5年9月2日、10月28日,总包方BXXXX地产项目部与分包方卢XX签订装修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BXXXX地产项目部的负责人刘XX和分包方卢XX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后,分包方卢XX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BXXXX地产项目部的工程负责人王XX、施工班组负责人卢XX以及预算负责人王XX在工程量确认单上签字,共计273486.37元,其中BXXXX地产项目部负责人刘XX先后付劳务费22000元,2016年2月2日,被告C通过银行转账付给原告劳务费17万元,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BXXXX地产项目部尚欠卢XX劳务费共计81486.37元。BXXXX地产项目部系被告B开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临时机构。2016年8月5日,卢XX讲上述债权转让给原告行使。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被告辩称 1、XX项目部是我公司的外派机构,隶属于我公司,对外应当由我公司承担责任;2、A与卢XX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本案系卢XX为逃避违约责任与A恶意串通所做的虚假诉讼;3、卢XX所施工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我公司多次通知其要求进行返工维修,卢XX拒不返工,我公司花费了88710元的返工费用,应当由A承担;4、原告所主张的工程造价与付款数额与实际不符,工程造价是240936元,付款数额是194000元,尚欠46936元。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法院查明 2015年9月2日,卢XX与被告B、10月6日,被告分别向原告出具欠条各1份,两份欠条分别载明:“今欠邱XX运费人民币陆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正(¥67380.00元正)。鲍XX2012.8.31号”、“今欠货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正(¥7700.00)0196车110吨沙鲍XX2012.10.6号”。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上述两份欠条及盖有XX市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公章的证明信1份。 原告主张,“邱XX”系原告的习惯用名。2012年8月31日、10月6日,被告雇佣原告所有的鲁**号货车,从XXXX往XX运输建筑用沙,双方没有签订运输合同,口头约定运费由被告在运输完毕后给付原告,原告于同日运输完毕后,被告并未给付相应运费,被告即分别向原告出具了上述2份欠条,欠条款被告至今未付。 被告经本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供反驳证据。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法院认为 原告主张被告欠其运费款75080元未付,对此,原告提供了上述证据予以证实。因被告经本院依法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供反驳证据,本院依法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及主张的上述事实予以认定。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运费欠款75080元,理由正当,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被告鲍XX缺席,判决如下: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筑工程劳务费工程量工程造价争议案例裁判结果 被告鲍XX给付原告邱XX运费欠款7508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注:以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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