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咨询:我因房屋拆迁,政府答应划一块地给我家,我就与当地的包工头陈某签了一份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将房子(计划修六层)包给陈某修建,但由于政府至今没有交地,房子一直未能开工建设。最近了解到陈某修建的房子质量很差,我不想把房子给他修了,但陈某不答应,说要找我打官司,我想咨询一下我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首先,由于陈某没有施工资质,依法不能承包六层房屋建设工程,因此,你们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次,由于合同无效,你不同意他修建房屋不存在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对方为此而遭受损失,比如购买了材料,租赁机械设备而支付了费用等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一旦涉诉,法院可能判决你承担一部分损失,因为你对合同无效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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