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建筑的建设都有一个工期,一般情况工期是不会延误的,但是凡事也都有例外。如果工期延误了的话就可能会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所以承包商可能就会面临着一个工期索赔的官司,那么施工尾款不给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就是下面建筑工程律师给大家带来的内容。 工期延误索赔的计算方法: 1)
总费用法:较简单,基本思路:按现行计价规定计算索赔值,另外也可按固定总价合同转化为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以承包商的额外成本为基础加上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作为索赔值; 使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值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合同实施过程中总费用计算是准确的,工程成本计算符合现行计价规定,成本分摊方法、分摊基础选择合理;实际成本与索赔报价成本所包括内容应一致; 拖欠工程尾款怎么索要,想必从事建筑行业的对这个词该不会陌生吧,在建筑工程行业中,随处可见由于工程尾款怎么索要而发生的纠纷。很多人面对工程尾款怎么索要是不知道怎么解决?接下来,我
们就有请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刘政伟为大家具体讲解一下工程尾款怎么索要吧在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弱势的情况下,很多建筑公司为了拿到项目,不断压低价格,甚至垫资施工,让自己的利润薄无可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无故放弃尾款,不但非常可惜,而且在整个工程标的比
较大,尾款比较可观的情况下,放弃也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索要拖欠工程尾款,除却一般的追索途径外,通过法律途径乃是合法且最好的选择。沈阳建筑工程律师表示为了打好官司,建筑公司应做好以下事项: 一、一份完整且详细的建筑施工合同,是日后发生争议的首要证据。在目前的建筑业,很多工程其实都是个人招揽承包,但挂靠在某某建筑公司名下,切忌,目前法律并不认可个人承包工程。有
的人非常不具备法律常识,以个人名义与发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对于后期索要工程款非常不利。因此,承包方的主体必定是建筑公司(对于建筑工程的主体问题,日后有时间再
作探讨)。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对各自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切不可模棱两可。在发包方强势承包方弱势的情况下,任何简单不明确或者模棱两可的合同,最终都只会让承包方自身处于不利地位。 二、经发包方签章的施工方案和图纸的完整原件,是以后施工过程中的唯一且有效标准,一定要妥善保管。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变动,都需发包方的书面指示,尤其对于重大变动,不可未经书面指
示随意变更,否则,一旦发包方翻脸不认账,承包方将处于跳进黄河洗不清的境地。许多建筑工程由于都是个人承包,管理相当混乱,施工方案和图纸到处乱扔、乱改,工程还未完工,图纸原件已经
不知去向。这样的做法,给自身带来很大风险,尤其一旦发包方赖账,需要打官司时,原件无处可找,甚至连复印件都找不到,给自己的举证带来很多障碍。 三、每一环节完工时的书面交割手续,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对于重大或复杂的工程,每一个环节的完工和交付,都应与发包方办理书面交割手续,如果有必要,验收交付同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没有问题后让发包方签署验收合格手续。切忌没有任何书面交割就直接交付,否则一旦发包方日后不断提出施工中的种种问题,会让承包方陷入永远解决不完的麻烦之中,非常被动。 四、工程全部完工后,应督促发包方尽快验收,并在验收无误后尽快签署合格报告,并留存一份原件。对于承包方来讲,验收合格报告就如尚方宝剑,持此剑可劈坚斩棘,发包方提出的种种不合
理要求,都可以通过验收合格报告将其击碎。 五、对于约定质保期的,密切关注质保期间的质量问题。很多尾款都约定在质保期届满后给付,质保期的期限一般根据不同建筑部分,区分不同期限。此时,对于承包方来讲,一定要密切关注质
保期间的质量问题,一旦质保期届满,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尾款支付要求,切不可拖延。拖延的弊端有两个:一个是可能会拖过诉讼时效。目前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2年,实践中
碰到过被拖过诉讼时效的案例,发包方口头上一直允诺说给付,但行动上迟迟不见踪影,承包方就此一直傻等,等到过了诉讼时效,发包方突然翻脸,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准备再给付,搞得承包
方非常被动;第二个是发包方有可能会产生经营风险,濒临倒闭或破产,使得尾款索要诉讼直接没有意义。这个情况实践中也是碰到过案例,拖了很长时间,因发包方没明确表示拒付,承包方一直等,
等了将近两年实在等不住了,就委托我们提起了诉讼。但诉讼中发现发包方资金链开始出现重大问题,虽然我们顺利拿到了胜诉判决,在后期申请执行过程中发包方也表示合作,但因资金链的问题越
来越严重,已经无力偿还。如果在刚发生拖欠时就起诉的话,那时发包方经营尚良好,拖欠我们的这笔尾款肯定是没有问题。 以上便是拖欠工程尾款如何索要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不清楚或者想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以判断自己的案情,可随时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建筑工程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15998820340,律师微信同步。 承包商的索赔报价是合理的,反映实际情况; 费用损失的责任,或干扰事件的责任与承包商无任何关系。 2) 分项法:按每个或每类干扰事件引起费用项目损失分别计算索赔值的方法。 特点:比前者复杂,能反映实际情况,为索赔报告的进一步分析提供依据,应用面广。 3) 因素分析法:亦称连环替代法,将各指标按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分解为若干因素指标连乘形式。 索赔依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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