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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律师告诉你发生工程欠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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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对于搞工程的人来说,是再常见不过了,那么,发生欠款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建筑工程律师就来告诉你。

  发生工程欠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履约纠纷引起拖欠工程款。形成欠款很多是源于双方对工程款数额意见不一,而工程款数额又与质量、工期和签证等情况密切相关。质量缺陷,承包人应当承担修复费用;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争议无法解决将委托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决定工程款的得丧变更

  2、承、发包双方信息不对称。很多情况下,建设工程仅凭立项手续匆匆上马,承包人全然不知;售房款已用于其他开发,而承包人仍然相信房地产公司的美丽谎言。承包人缺乏必要信息致使其不能正确选择交易对象,为欠款埋下伏笔。

  3、缺乏有力清欠手段。政府工程的资金源于财政拨款,发包人与投资者相分离,即使出现迟延拨款,发包人亦无能为力;开发商有权将工程抵押、房产预售,承包人难以掌控、不能制止。

  4、国家干预不力。各界人士呼吁政府强制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和建立工程款划拨备案机制,但总是一厢情愿、风大雨小;行政机关应当公布失信开发商名单,不予办理立项开工等手续,现实却是违规者榜上无名、依然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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