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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怎样确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怎样确定的

在工程建设中,很多人进行会进行工程的承包,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重要评判标准,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有自己的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有维修义务。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怎样确定的呢?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确定如下:

  (一)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我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的内容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同时,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的内容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三)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时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

  1、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该日起算;

  2、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3、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不能起算。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怎样确定的

  二、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在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这个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比例执行。

  在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怎样确定的相关内容。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确定,需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金比例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数额。如果当事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寻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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