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格、凭证、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挂靠单位)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或名义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管理费”,由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民事争议。 二、案由的选择
通过对openlaw裁判文书的检索,输入“挂靠经营合同纠纷、2017年、裁判书、河南省、郑州市”,对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案由:案由一,合同纠纷(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二,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由三,追偿权纠纷。其中案由以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最多,其次是合同纠纷,最少的追偿权纠纷。 三、分析案由
首先,从定义上来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一般的挂靠合同,明显不符合这一定义。追偿权纠纷则范围更为狭窄,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而挂靠合同并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下的任一种。 此外,从对象来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方为承包人,另一方是发包方,而挂靠合同则属于承包人项下的一方内部合同,并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追偿权明显不适用于挂靠合同,在此不再赘述。
最后,从法律适用上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主要适用的是《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追偿权纠纷,主要适用的是《民法通则》、《担保法》的规定;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在分配责任问题上则主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四、应对策略 无论基于哪种案由的挂靠,法院最终都会认定挂靠合同无效。可通过与挂靠人签订劳动合同、为挂靠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来作为一个内部承包合同处理,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内部承包合同,从而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来处理。不过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具有极高的不确定性,不建议挂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