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工程施工遇软弱土、流砂、阴河、古墓、孤石等,必然会引起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原施工图预算中未包括的内容。因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变更情况进行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的作用是: 1.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费用的依据。 2.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3.竣工结算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依据。 竣工结算的方式如下: 1. 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方式 该结算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的原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凡原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历次发生的由于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所增减的费用等。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与原施工图预算一起构成竣工结算文件,交付建设单位经审计后办理竣工结算。 这种结算方式,难以预先估计工程总的费用变化幅度,往往会造成追加工程投资的现象。 2.预算包干结算方式 预算包干结算,也称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结算。即在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同时,另外计取预算外包干费。 预算外包干费=施工图预算造价×包干系数结算工程价款=施工图预算造价×(1+包干系数) 式中,包干系数:由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双方商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确定 在签订合同条款时,预算外包干费要明确包干范围。这种结算方式,可以减少签证方面的扯皮现象,预先估计总的工程造价。 3.每平方米造价包干结算方式 该结算方式是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或概算指标,事先协定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然后按建筑面积汇总计取工程造价,确定应付的工程价款。 4.招、投标结算方式 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按照中标报价、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奖惩规定、付款及结算方式等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的工程造价就是结算造价。工程竣工结算时,奖惩费用、包干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项目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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