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国工程结算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1、竣工后一次结算 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承包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开工前预付一定的预付款,或者加上工程款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2、分段结算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或者季度,分阶段进行结算; 形象进度的一般划分:基础、±0、0以上主体结构、装修、室外工程及收尾等; 结算比例,如:工程开工后,拨付10%合同价款 工程基础完成后,拨付20%合同价款 工程主体完成后,拨付40%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15%合同价款;竣工结算审核后,结清余款。 设计有相当深度的中小型工程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形象进度付款很方便。这种合同的关键问题是: (1)确定付款条件……要有利于工程管理。基础完成后,拨付20%合同价款; (2)±0、0以下基础结构(包括回填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20%合同价款; (3)注意工程变更。竣工结算价款=原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 3、按月结算 即每月结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根据工程进度,以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这一假定的建筑产品为对象,按月结算。 优点是: (1)便于较准确地计算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干多少活,给多少钱; (2)便于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和施工企业考核月度成本情况; (3)使施工企业工程价款收入符合其完工进度,生产耗费能得到及时合理地补偿,有利于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 (4)有利于建设单位对建设资金实行控制,根据进度控制分期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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