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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对方要签订两份合同怎么办?
中标后,签订两份,合同,怎么办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实务咨询】

  经甲方邀请招标,我公司中标了某工程。甲方为了少交纳税金,要求与我公司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按照实际中标价签订,作为实际工程施工的依据;一份按照实际中标价打八折签订,用于政府备案。我公司不想得罪甲方,又想减少风险,应该怎么办?

  【评估】

  实际中标价打八折签的合同是通常所说的“白合同”,按实际中标价签的合同是通常所说的“黑合同”。工程完工后,贵公司和甲方结算工程款时,如果因为以哪份合同为结算依据发生争议,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贵公司签订的在实际中标价基础上打八折的合同将作为贵公司与甲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换句话说,签订该两份合同的同时就意味着贵公司会少拿20%的工程款。

  【支招】

  工程还得接,本也可以不亏。贵公司可以同意甲方要求,但应附加一个条件:按照实际中标价打八折签订的合同中要完成的工程量也要按投标报价书中的工程量打八折。打折方式可以灵活处理,比如部分项目暂定一个较低金额,并约定将来按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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