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 自建房 1、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土地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 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竣工验收备案表 6、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报告 7、有权部门出具的楼幢号证明 8、竣工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 9、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表 10、房地产登记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商 品 房、拆 迁 房 、经 济 房 1、买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2、购房发票 3、契税完税单 4、(拆迁返房)原房屋权属证书或房产来源证明 5、(拆迁返房)拆迁补偿协议书及结算书 6、(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买卖合同 7、(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购房申请表 8、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表 9、房地产登记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集资建房 提交与自建房1-13项相同材料办理初始预登记后 1.市房改办产权核定意见书; 4.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 2.集资建房协议; 5.集资建房办证通知书; 3.集资建房专用票据; 6.集资建房登记申请表; 房 改 房 1.身份证明;6.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2.出售公有住房合同书;7.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应证明; 3.公有住房出售计价表;8.出售公有住房产权交易通知书; 4.收款银行对帐单;9.公有住房出售登记申请表。 5.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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