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工程款?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工程款
 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设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俗称“一口价合同”、“包死价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
定除双方合同约定因素发生变化时予以调整外其他情况一律不调整所谓 “总
价”是指整个合同的价款。随着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承、发包双方因工程
固定总价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多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影响合同价格
的诸多因素而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涉及的争议数额比较大双方都将面临巨大
的利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是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不
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
款这样双方就节省了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但如果该合同项下的工程工期长、
造价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难免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而且如果双方对于此类变
更没有约定则往往使得结算难以进行以至发生争议。
固定总价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往往会直
接影响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主要应防范以下风险
工程承包范围争议。“固定总价合同”的固定价格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
围和内容固定的基础上的若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则可以打破“固定价”
追加合同价款。正因如此双方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另
外若部分合同约定以某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为准则双方应对
图纸进行交接、签收以免因图纸本身发生争议。
发包方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
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
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项目和费用
作通盘考虑对项目清单所列项内容的不妥或遗漏之处及时通过质疑方式提出。
建材价格变动因素。在固定总价的合同框架内建材涨跌的风险及收益均由
承包人承担或享受。在现有市场条件下建材的价格常常会发生激烈的波动承
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预见到此类商业风险。如在施工期内发生建材异常涨价的
情形承包人可能要承担亏损的后果对于建材异常涨价属于情势变更还是商
业风险目前尚未有定论。那么双方应事先在合同中就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
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详细约定物资、材料涨跌受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
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
跌因此双方将材料价差约定在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利益、是公
平原则的体现。所以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材料市场
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其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较低那么双方引发争议
的概率也会大大地降低。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提供济南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