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合同 欠款与结算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质量与保险 挂靠纠纷 转包与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 监理纠纷

滚动公告

供求信息

访客留言
[12-28]想找建筑和地产&n
[6-4]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
[4-22]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
石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施工的合同属什么性质的合同
石材公司,合同
石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施工的合同属什么性质的合同
原创文章  时间:2012-08-21 10:48:30 

石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施工的合同属什么性质的合同

采购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分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由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的合同。
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工程转包是违法的,《合同法》第272条和《建筑法》第28条都由明确的规定。
提问所指的承包人与石材公司签订的合同首先肯定不是单纯的采购合同,至于是分包合同还是转包合同,要看该承包人是不是总包,如果是,并且石材公司由相应的资质,并且分包经建设单位同意,则应属于合法的分包合同;如果该承包人不是总包或者该石材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那么该承包合同就应该属于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

山东济南建筑工程专业律师武丹电话:13475953851

专业律师:
分享到:
版权所有:济南建筑工程律师 提供济南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2679 传真: Email:13475953851@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